正文 第4章 阿武:加钱,得加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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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阿武:加钱,得加钱啊
“你就是阿武?”李琛看着眼前的刚毅男子,大约三十左右,身材消瘦,浓眉大眼,倒是跟记忆里的有五六分相似。
阿武抽了一根烟,说道:“是我。听师爷苏说有笔单子,什么事儿?”
“做事要多少,出个价。”李琛态度倒也干脆。
“剁手剁脚,一万起步,要命,五千起步。”阿武直接道。
“合理。”李琛点点头。
实际上面对雇佣的杀手刀手,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
那就是以为剁手剁脚很便宜,要命反而很贵。
实际上是相反的。
越简单的越便宜,越复杂的越贵。
不仅仅是因为难度问题,还要考虑到风险和被人报复的后果……可要是直接把人做掉,那就不一样了。
几千块就能解决问题。
这年头的人命也不值钱。
“看情况办事,到时候我会联系你的,先去有骨气酒楼踩好点,之后我会告诉你目标。”李琛说道。
“我不在乎你要做谁,反正叫的我来,做不做你都要给钱。”阿武指了指。
“不过师爷苏是我老朋友,我可以给他面子,给你打个折,事后算账。”
“可以。”
这就是熟人好办事的好处了。
阿武也是上道的人,非常爽快。
不愧是作风优良的真男人,到死都在喊那一句“加钱”,也是帅爆了。
很快,阿武就一边出门一边打电话,显然是在联系人手。
……
中午,李琛把高晋叫了过来。
“晚点儿陪我去走一趟有骨气酒楼,踩踩点子去。”
“琛哥,你要做什么?”高晋问道。
“也没想做什么,就是唐僧去西天取经,路过女儿国也总得射泡尿。”李琛随意说了句。
高晋听得满头雾水。
但重点放在‘西天’两个字就够了。
实际上李琛大可不必这么麻烦,找个机会直接把人干掉就行。
不过人老奸马老滑。
兴叔混了几十年都没出过什么事,甚至连伤都没受过几次,这可是个十足十的老狐狸。
身边时常都会轮流带着几个大底。
光李琛知道的就有疯猴,瘦狗,还有大声勇这些人。
鬼知道他会不会留一手。
但谈判前后动手就不一样了,不管再怎么样都能甩锅给东星。
洪兴跟东星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十几二十年。
当初就有过谈判桌翻脸动手的先例,再来一次不显得很合理?
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了啊。
聊了两句,李琛就找到了个偏僻的地方练练枪,确定手感和准度后,这才重新回到九龙城。
这一带因为有个城寨,油水不错,因此也涌入很多社团。
其中就有东星,洪兴,洪泰,还有恒记这些字号。
很多像被打散的字花档,粉档,赌档还有黑市销赃档……这里几乎都有。
九龙城也是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一边是富人区,一边是难民营。
难民营最大的帮派是越南帮。
前几年暴动过几次,大肆的打砸港人的店铺和生意。
因为他们不满自己在做难民,而是想奴才变主人,不仅要抢港人的就业,还想抢港社的资源。
最后还是港人港社合力把这些人打散打崩,才勉强平息风波。
整个过程鬼佬都没有出面。
因为让越南难民入境是他们做的,美其名曰“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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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操作也一度在国际引起赞誉。
而赞美之后的事儿,他们自然不会管这么多了,反正也就是个殖民地,死多少本地人关他们什么事儿?
反正镀金个几年就回去了。
哪怕真要镇压,那鬼佬也是镇压本地人,而不是难民,不然脸面何存?
成也鬼佬,败也鬼佬,因此也引出了后世的那句经典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遍地黄金,但这座城市同样充满了暴力与血腥,罪恶横行,人命如草芥。
李琛深知这时代的混乱与机会,因此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和计划。
利用多重身份双吃,再捞多点钱,走正行,洗白。
只要实力足够,别说成世界首富了,遍地开雇佣集团都没问题。
如果单纯有钱没枪,只能是他人的充电宝。
天色渐暗,李琛正准备去踩点,刚好遇到一个人背着箱子卖烟。
“盲辉,来包万宝路。”李琛叫道。
“琛,琛哥。”盲辉转过头,立马傻笑着走过来。
“万宝路15块一包。”
“你他妈疯了,连我都要钱?”李琛扔过去五十块,然后骂骂咧咧的给了他一巴掌。
“不用找了。”
“谢谢琛哥!”盲辉嘿嘿笑着挠头。
“一点儿人情世故都没有,难怪你个扑街会被人从庙街打到九龙城。”李琛叼起根烟又给了他一巴掌。
盲辉就是贱命的典型。
只想活着,但古惑仔欺负他,差佬也没把他当人。
善良或邪恶都不够纯粹,那就注定只能是别人的垫脚石。
……
到了晚上,李琛戴上小猪佩奇面具,来到有骨气周围逛了圈。
发现周围没有太好的动手环境。
那就干脆直接动枪。
没多久,洪兴和东星就驶来好几辆车,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下来,为首的正是兴叔和白头翁。
兴叔身边的是大声勇和瘦狗,白头翁身边则是司徒浩南跟何勇。
其中司徒浩南跟何勇的模样,跟剧情里有七八分相似,李琛在胡同口里边看得真切。
就在这时,电话响起。
“我人已经到了,你想怎么做?”阿武打来了电话,他就在街头的一辆丰田海狮内,车上还有三个人。
“知不知道白头翁是谁?”
“知道,东星二路元帅嘛,不就是刚刚进了有骨气那个?”
“对。旁边那个老头看见没,等下他要是出来了,直接剁了他。”
“可以。”阿武果断答应。
“不过对方有二三十号人,点子硬,得加钱!”
“钱不是问题,事成后,我给双倍。”李琛说道。
阿武也不愧是真男人,几个人对几十号人都是优势在他。
压根没想着不干,反而扭头就要加钱。
这种才是黑社会猛男嘛。
要钱不要命。
没多久,高晋开车过来,李琛把小猪佩奇面具扔进储物间就上车。
心念一动就能自取自放,倒是方便。
“琛哥,我们要做什么?”
“去有骨气酒楼后门等着。”李琛抽着烟吩咐道。
他已经想好了,要是阿武直接把人做了,那就万事大吉。
要是做不掉那就当炮灰,吸引火力,自己再动手把人搞定。
砸这么多钱雇佣,不就是为了这个,那要他们干什么?
物尽其用嘛。
“你就是阿武?”李琛看着眼前的刚毅男子,大约三十左右,身材消瘦,浓眉大眼,倒是跟记忆里的有五六分相似。
阿武抽了一根烟,说道:“是我。听师爷苏说有笔单子,什么事儿?”
“做事要多少,出个价。”李琛态度倒也干脆。
“剁手剁脚,一万起步,要命,五千起步。”阿武直接道。
“合理。”李琛点点头。
实际上面对雇佣的杀手刀手,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
那就是以为剁手剁脚很便宜,要命反而很贵。
实际上是相反的。
越简单的越便宜,越复杂的越贵。
不仅仅是因为难度问题,还要考虑到风险和被人报复的后果……可要是直接把人做掉,那就不一样了。
几千块就能解决问题。
这年头的人命也不值钱。
“看情况办事,到时候我会联系你的,先去有骨气酒楼踩好点,之后我会告诉你目标。”李琛说道。
“我不在乎你要做谁,反正叫的我来,做不做你都要给钱。”阿武指了指。
“不过师爷苏是我老朋友,我可以给他面子,给你打个折,事后算账。”
“可以。”
这就是熟人好办事的好处了。
阿武也是上道的人,非常爽快。
不愧是作风优良的真男人,到死都在喊那一句“加钱”,也是帅爆了。
很快,阿武就一边出门一边打电话,显然是在联系人手。
……
中午,李琛把高晋叫了过来。
“晚点儿陪我去走一趟有骨气酒楼,踩踩点子去。”
“琛哥,你要做什么?”高晋问道。
“也没想做什么,就是唐僧去西天取经,路过女儿国也总得射泡尿。”李琛随意说了句。
高晋听得满头雾水。
但重点放在‘西天’两个字就够了。
实际上李琛大可不必这么麻烦,找个机会直接把人干掉就行。
不过人老奸马老滑。
兴叔混了几十年都没出过什么事,甚至连伤都没受过几次,这可是个十足十的老狐狸。
身边时常都会轮流带着几个大底。
光李琛知道的就有疯猴,瘦狗,还有大声勇这些人。
鬼知道他会不会留一手。
但谈判前后动手就不一样了,不管再怎么样都能甩锅给东星。
洪兴跟东星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了,而是十几二十年。
当初就有过谈判桌翻脸动手的先例,再来一次不显得很合理?
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都怪东星太丧心病狂了啊。
聊了两句,李琛就找到了个偏僻的地方练练枪,确定手感和准度后,这才重新回到九龙城。
这一带因为有个城寨,油水不错,因此也涌入很多社团。
其中就有东星,洪兴,洪泰,还有恒记这些字号。
很多像被打散的字花档,粉档,赌档还有黑市销赃档……这里几乎都有。
九龙城也是贫富差距最大的地方,一边是富人区,一边是难民营。
难民营最大的帮派是越南帮。
前几年暴动过几次,大肆的打砸港人的店铺和生意。
因为他们不满自己在做难民,而是想奴才变主人,不仅要抢港人的就业,还想抢港社的资源。
最后还是港人港社合力把这些人打散打崩,才勉强平息风波。
整个过程鬼佬都没有出面。
因为让越南难民入境是他们做的,美其名曰“人道主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第4章阿武:加钱,得加钱啊
这操作也一度在国际引起赞誉。
而赞美之后的事儿,他们自然不会管这么多了,反正也就是个殖民地,死多少本地人关他们什么事儿?
反正镀金个几年就回去了。
哪怕真要镇压,那鬼佬也是镇压本地人,而不是难民,不然脸面何存?
成也鬼佬,败也鬼佬,因此也引出了后世的那句经典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遍地黄金,但这座城市同样充满了暴力与血腥,罪恶横行,人命如草芥。
李琛深知这时代的混乱与机会,因此他心中早就有了目标和计划。
利用多重身份双吃,再捞多点钱,走正行,洗白。
只要实力足够,别说成世界首富了,遍地开雇佣集团都没问题。
如果单纯有钱没枪,只能是他人的充电宝。
天色渐暗,李琛正准备去踩点,刚好遇到一个人背着箱子卖烟。
“盲辉,来包万宝路。”李琛叫道。
“琛,琛哥。”盲辉转过头,立马傻笑着走过来。
“万宝路15块一包。”
“你他妈疯了,连我都要钱?”李琛扔过去五十块,然后骂骂咧咧的给了他一巴掌。
“不用找了。”
“谢谢琛哥!”盲辉嘿嘿笑着挠头。
“一点儿人情世故都没有,难怪你个扑街会被人从庙街打到九龙城。”李琛叼起根烟又给了他一巴掌。
盲辉就是贱命的典型。
只想活着,但古惑仔欺负他,差佬也没把他当人。
善良或邪恶都不够纯粹,那就注定只能是别人的垫脚石。
……
到了晚上,李琛戴上小猪佩奇面具,来到有骨气周围逛了圈。
发现周围没有太好的动手环境。
那就干脆直接动枪。
没多久,洪兴和东星就驶来好几辆车,十几号人浩浩荡荡的下来,为首的正是兴叔和白头翁。
兴叔身边的是大声勇和瘦狗,白头翁身边则是司徒浩南跟何勇。
其中司徒浩南跟何勇的模样,跟剧情里有七八分相似,李琛在胡同口里边看得真切。
就在这时,电话响起。
“我人已经到了,你想怎么做?”阿武打来了电话,他就在街头的一辆丰田海狮内,车上还有三个人。
“知不知道白头翁是谁?”
“知道,东星二路元帅嘛,不就是刚刚进了有骨气那个?”
“对。旁边那个老头看见没,等下他要是出来了,直接剁了他。”
“可以。”阿武果断答应。
“不过对方有二三十号人,点子硬,得加钱!”
“钱不是问题,事成后,我给双倍。”李琛说道。
阿武也不愧是真男人,几个人对几十号人都是优势在他。
压根没想着不干,反而扭头就要加钱。
这种才是黑社会猛男嘛。
要钱不要命。
没多久,高晋开车过来,李琛把小猪佩奇面具扔进储物间就上车。
心念一动就能自取自放,倒是方便。
“琛哥,我们要做什么?”
“去有骨气酒楼后门等着。”李琛抽着烟吩咐道。
他已经想好了,要是阿武直接把人做了,那就万事大吉。
要是做不掉那就当炮灰,吸引火力,自己再动手把人搞定。
砸这么多钱雇佣,不就是为了这个,那要他们干什么?
物尽其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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